| 镇沅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17年至2021年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反馈问题整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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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镇审调报〔2022〕3号)反馈问题,县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安排部署。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现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财务监理单位:镇沅县财政局 项目管理单位:镇沅县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管理单位监督电话:0879-5811220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
附件: 镇沅县2017年至2021年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8月至11月,对镇沅县2017年至2021年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反馈涉及项目财务管理方面和项目实施管理方面,存在的5类问题。县乡村振兴局收到反馈问题后,及时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等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整改情况如下: 一、财务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一)项目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未使用“在建工程”等固定资产投资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整改情况: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更正账务处理,但还有部分项目已形成事实,无法调整科目。在今后的工作中,督促新实施项目单位严格按《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规范在建工程财务核算,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后,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二、项目实施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二)2个项目处于闲置状态,未产生效益。 整改情况:1. 2018年按板镇红星等12个村委会生猪养殖项目,县级于2022年12月30日研究了与农康公司分红的调整方案,形成会议纪要,正在兑现分红。 2.振太镇秀山村秀山码头移动商铺建设项目,已出租。 在今后工作中,加强督促指导各项目实施单位,全面排查经营性资产闲置状况,完善产业链扶持措施,尽快盘活使用已建成项目,使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三)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项目资料缺失严重(或在审计期间未按要求及时完整提供),无法进行下一步的建设程序、工程量价结算、产业效益情况审核等工作。 整改情况: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资料进行进一步清理核实,达到结算审计条件的及时进行审计。已完成部分项目资料补充完善,但对招投标内容等材料难以整改。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制定项目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加大建设管理人员基本建设程序及专业知识的业务培训,并形成长效机制,逐步实现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四)8个项目缺乏后期管护,部分基础设施破损,公共设施卫生较差。 整改情况: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加强项目建设后期管护,充分发挥项目效益。乡镇的公共卫生较差问题已整改,对8个项目已制定管护措施、安排对破损设施修复。 (五)项目未按约定进行效益分红。 整改情况:督促项目涉及乡(镇)及企业,按协议约定兑付分红资金到受益村集体及农户,严格履行产业项目分红义务,充发挥项目应有效益,部分项目已完成收益分红。未完成的主要是“5+1”产业分红,全县已调整方案,自2023年4月起逐步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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