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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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财监〔2024〕8号)及镇财监法〔2024〕6号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规定,对镇沅县盛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3年度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 一、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组于2024年5月27日对县盛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和财会人员,进行询问、谈话、查阅相关档案材料,了解到2023年会计年度以下情况: (一)公司于2008年11月批准成立,注册资本1050万元,为政府进行投资担保业务,入股投资和经营全县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项目等;现有管理人员职工1人,另聘请财政局财务人员1名做兼职会计。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门面的租金,年初纳入财政预算应付各类贷款的利息,再无其他收入来源。 (二)公司有齐全的三证合一证书及单位章程。但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不健全,无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 (三)有完备的财务会计资料,财务报表、账册、凭证、明细科目余额表,银行账户清单、银行对账单等;有收入方面的原始单据材料,有缴纳各种税费的相关凭证资料,有具体的往来款项账龄分析明细表。 (四)有云南泛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1—8月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缺少部分相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权属证书,只有8间保障性住房门面没有计提完固定资产折旧以外,其他固定资产、车辆及办公设备等已经全部计提完折旧。 二、发现问题 (一)存在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未及时催收的情况。 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1422万元,主要是林产品公司挂账612万元,松香厂挂账250万元,自来水厂挂账560万元,从2009年以前就一直挂账,已难于收回,公司未计提坏账准备。 (二)公司部分资产价值不实,部分资产未办理调拨手续,部分资产未办理产权证。 1.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镇沅水泥厂账面价值 228万元,云南省镇沅县水泥厂工商登记信息注册资本2500万元,股东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林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100%,公司股权登记不清晰,且水泥厂已关停,公司一直未确认投资损失或计提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价值不实。 2.盛源国资公司2013年8月购买恩水路沿线保障性住房底层385.41平方米的8栋商铺,原值3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 31日尚未办理房屋权证,产权不清晰。 三、建议的意见 (一)对于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应积极进行催收清理,无法收回并且有证据的应上报损失,根据相关批复进行账务处理,证据不充分的应计提坏账准备。 (二)对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相关的会计制度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确认投资损失。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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