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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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审计局关于对历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镇审通〔2022〕22号)文件要求,古城镇高度重视,对审计提出的2项具体问题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各牵头领导会同责任部门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古城镇历年审计查出问题未整改到位情况共2项:一是2009年4月2017年9月共有79件非法占用耕地进行违规建设的案件,涉及占用耕地88.57亩;二是古城镇人民政府公租房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项目超概算投资未履行报批手续。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根据自然资源资产责任试点审计,古城镇2009年4月2017年9月共有79件非法占用耕地进行违规建设的案件,涉及占用耕地88.57亩。 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领导,高位推动。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镇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为常务副组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中心站所负责人及各村党总支书记、主任为成员的“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自然资源管理所,明确细化工作职责,全力负责治理工作。 二是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通过召开党委会、政府班子会、镇级“两违”动员部署会议,集中力量拆除一批“两违”硬骨头,健全完善辖区“两违”长效管控机制,加快推进“两违”整治工作,把“两违”建筑(包括违法占用耕地、乱占耕地建房)存量落实到党政班子成员,每人负责2到3宗存量。 三是坚持消存量、控增量。截至2017年9月底排查出的79宗违法用地。目前已完成整改6宗,其余73宗有62宗为无证建房,已要求农户尽快办理农村宅基地手续,其余11宗因土地权属问题(土地为自家承包地,不属于国有或集体土地无法办理商用性质的相关土地手续),古城镇人民政府计划结合目前开展的古城镇“两违”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整改,确保问题销号。另加强政策宣传与引导,严格控制新增“两违”现象发生。 (二)古城镇人民政府公租房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项目超概算投资未履行报批手续问题。 古城镇政府公租房建设项目于2018年3月5日开工建设,2019年4月22日竣工验收,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结算金额为397.71万元。根据原批复文件《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给予古城镇公租房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镇发改复字〔2017〕300号),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66万元,后因原来独立基础变更为人工挖孔桩基础和屋面防水做法变更(增94万元)、实际水电工程超招标暂估价(增18万元)、人工费计价标准提高(增9万元)等因素影响,造成工程实际总投资为387万元(审计金额),比原批复概算总投资266万元超121万元。 整改措施:根据《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古城镇人民政府关于给予调整变更古城镇公租房工程总投资额的请示》(古政发〔2020〕1号)文件,古城镇人民政府已请示县发改局将该项目批复变更,由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66万元变更为项目总投资387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补助资金128万元,镇级自筹资金259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的重要性,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合理安排资源配置,切实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强化对系统性问题的整改措施。务必杜绝屡查屡犯。针对每项整改项目,认真对照上级审计检查清单,针对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举一反三整改措施,提高系统性整改效果,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健全对问题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抓实整改,建立完善问题整改常态化、管护长效化机制,力争做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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