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字解读:《镇沅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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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了《镇沅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镇政办发〔2023〕120号)。为便于各地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清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普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普政办发〔2023〕73号)精神,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结合镇沅实际,县政务服务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修订编制了《镇沅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经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了《镇沅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镇沅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38项,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事项,由县教育体育局实施;将县教育体育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新增“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事项,设区的市级、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增加了县级权限。 (三)根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和《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取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事项,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取消县级权限。 (四)根据《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认定”事项主要由市交通运输局实施,县级不实施。 (五)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燃气经营许可”事项实施机关调整为市级,县级不实施。 (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普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的实施机关和部门职能职责划转情况,对“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实施机关作出调整。 (七)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十一)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相关职能上收至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取消“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和“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事项。 (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三、有关要求 《通知》明确,此前我县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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