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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索引号: 9001/20231109-00003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公开日期: 2023-11-09
主题词: 发布机构: 镇沅县政府办公室 文号:


一、背景依据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普办发〔2023〕2号)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按照省委、省政府发展壮大“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决策部署,紧扣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和高质量发展目标,创新体制机制,破解堵点难点,确保政策落实,加力助企纾困,推动民营企业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努力推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行动目标:到2024年,力争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户数达到19841户,其中民营企业达到4097户,年均增长27.1%,实现倍增计划阶段目标;民营经济总量突破71亿元,年均增速高于同期GDP增速,占全县GDP比重力争达到65%以上;民间投资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力争达到29%以上。

三、主要任务

1.强化产业链招商引资。聚焦茶叶、粮食、咖啡、中药材、肉牛、生猪、蔬菜、林果、林板家居、新能源、菌草、矿产及新材料、文旅康养等13大重点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实施精准产业链招商,着力引进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民营“链主”企业,支持民营“链主”企业以商招商,推动产业链项目落地建成达产。

2.拓宽民资进入领域。落实国家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发展的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民间投资对推动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为民间资本注入茶叶、粮食、咖啡、中药材、肉牛、生猪、蔬菜、林果、林板家居、新能源、菌草、矿产及新材料、文旅康养等13大重点产业链发展提供支持。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途径,鼓励引导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产业链投资建设。

3.加强协同联动发展。调动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民间资本共同参与产业链发展,做好在行政审批、要素保障、减税降费、科技创新、招商引资、市场拓展等方面要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4.促进市场主体倍增。聚焦工业、商贸流通业、建筑业、服务业、农业、文化和旅游业、高新技术企业、个体工商户等8个领域市场主体倍增目标,构建民营经济全生命周期创业创新培育体系。到2024年,力争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10户以上。

5.强化创业创新。到2024年,力争创建1个以上省级示范性创业创新载体,鼓励高校毕业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各类人员自主创业。

6.推进“个转企”。支持推动一批优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建立“个转企”意向培育库,鼓励支持符合小型企业划型标准下限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达到或超过微型企业划型标准上限50%且按小规模纳税人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自愿转型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按照相关规定转型升级为企业。到2024年,力争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数累计达278户以上。

7.加快“小升规”。力争到2024年全县“四上企业”达到49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6户、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19户、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13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1户。

8.促进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到2024年,力争全县市级“优质”中小企业达到6户,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3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2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户,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实现突破。

9.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到2024年,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力争达到4户,较2021年净增2户;每年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力争达到2户以上。

10.加快企业数字赋能。推进镇沅数字经济建设,优化数据共享体制,构建数字应用和产业生态,打造市级大数据中心次级节点,推动茶叶、林板家居、新材料及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等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进“互联网+制造”转型,构建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新业态新模式。到2024年,争取入选省级全流程自动化智能生产线1条。

11.推动品牌质量提升。引导生物医药企业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开展GMP认证申报工作,推动更多地理标志产品进入地理标志保护协定互认名录。

12.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梳理绿色食品、林板家居、生物医药等传统产业链薄弱环节和企业配套需求,大力发展水风光热储清洁能源、新材料及先进制造业等新兴产业,开展精准产业链招商,大力引进产业链关键环节、上下游配套企业,靶向引进一批突破性、带动性、示范性强的项目,巩固延伸大中小微企业产业链,积极招引光伏新能源组件到储能新材料电池产业项目落地。

13.融资促进。力争到2024年,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显著改善,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提升企业直接融资能力,全面落实《普洱市推进企业上市培育措施(2022—2025年)》,落实上市培育奖补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中小企业上市或到“新三板”、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

14.人才引培。加大人才引进和保障力度,向各行业专业岗位输送一批紧缺技术人才,向高等院校、社会群体开展线上、线下专场招聘,畅通企业人才渠道。

15.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到2024年,力争培训企业家不少于60人次。

16.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探索“党建引领、行业领跑、产业链接、互促共进”的发展路径,以组织链串起产业链,推进党组织与产业链同步延伸,搭建产业对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合作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产业发展的集群效应,形成党建引领产业发展的良好格局。

17.开放合作。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以昆曼国际大通道和泛亚铁路中线为依托,着力推进冷链物流园区建设。积极搭建对外交流平台,加强区域互动合作交流,联动口岸经济,有效提升外贸综合服务能力。依托云南自贸区普洱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联动创新区建设,实现自贸区与创新区的联动发展。加强对外经贸合作,抓住中老铁路开通、RCEP生效、勐康口岸向第三国开放等发展机遇,积极培育一批内外贸双循环企业,支持企业“走出去”,进一步扩大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促进边境地区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参加中国普洱茶节、云南咖啡生豆大赛及少数民族节庆等特色交流、合作、会展活动。

18.营商环境提升。优化企业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惠企政策精准匹配、精准服务、精准宣传、精准落实。强化助企纾困,开展“三进市场主体”专项行动,把政策宣传解读、政策服务、政策兑现送进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形成“发现问题—协调解决—落实问效”工作闭环。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确保各级各项助企纾困政策落实兑现。

19.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市场开拓、创业服务、数字化转型、融资对接、权益保护等共性需求服务。组织公共服务机构相关人员实地遍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充实县“助企纾困”指挥部力量,各乡(镇)、各部门健全完善民营企业反映问题的交办、承办、督办和销号制度。对解决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诉求有政策依据的,要能用尽用、能享尽享、限期解决;对暂时没有政策依据的,要依法依规研究解决措施,及时在法治轨道上集成政策、创新政策,全力助企发展。

(二)加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探索设立县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化财政有关领域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增强财政资金对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扶持投入。

(三)加强要素保障。支持企业合理降低用电、用水、用气、物流等生产要素成本。合理保障民营企业用地指标,探索实施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土地,允许民营企业在国家规定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款,降低民营企业用地成本。

(四)完善统计监测。关注和跟踪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加强对民营经济运行中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和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储备。

(五)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

(六)严格督查考评。加强考评、监管和通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