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云南茶马古道普洱段镇沅县路段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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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3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玲组织召开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云南茶马古道普洱段镇沅县路段(和平镇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相关事宜,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规划中心、和平镇人民政府、县文旅专班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现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县文化和旅游局汇报云南茶马古道普洱段镇沅县路段(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情况说明,会议指出云南茶马古道普洱段镇沅县路段建设项目是“十三五”期间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专项重点支持的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1200万元,地方配套 300 万元,于2021年11月16日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目前实际支付资金850万元。因云南茶马古道普洱段镇沅县路段建设项目,需对原和平镇木材检查站进行拆除,在原址上新建游客服务中心,游客服务中心建成后以公开招租收入或委托经营收入解决和平镇麻洋村120户建档立卡户和14户激励户村集体经济分红。目前项目建成后无运营主体,且人流量日益增多,日常管理维护困难,无法兑现村集体分红事宜。 会议决定,同意将云南茶马古道普洱段镇沅路段(和平段)及辅助路面委托和平镇人民政府进行管理,和平镇游客服务中心交由和平镇人民政府无偿运营三年,根据实际获得收益,用于解决和平镇麻洋村120户建档立卡户和14户激励户村集体经济分红事宜。 会议要求,一是由县文化和旅游局与和平镇人民政府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协议需明确委托管理原由及优先满足集体分红要求,切实维护老百姓权益不受侵害;进一步明确协议退出机制,在委托管理期间,一旦引入市场主体对和平片区相关项目进行运营,和平镇需无条件交回运营权限和相关台账资料。二是协同配合,和平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云南茶马古道普洱段镇沅路段(和平段)及辅助路面进行有效的日常维护(自然灾害、建筑物主体受损除外)、经营管理,一切经营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旅游开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县文化和旅游局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职责,加强对项目管理维护督促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相关制度措施,确保国有资产权属清晰、安全完整,切实有效解决相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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