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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召开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
索引号: 9001/20231213-00004 公开目录: 政府会议 公开日期: 2023-10-11
主题词: 发布机构: 镇沅县政府办公室 文号:

2023年10月9日,县人民政府县长尹雪兰在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等;通报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事项督办落实情况;听取镇沅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审议《镇沅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镇沅县金裕现代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等。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我县贯彻意见

(一)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强调,全县上下要紧紧围绕“4个50亿”发展目标和“7+N”产业发展思路,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要统筹推进生态保护和文旅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林业,加快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要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壮大民营经济。要以发展现代化大农业为主攻方向,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加快推进交通、物流体系基础设施,持续深入东西部协作平台建设,加快培育对外贸易的经营主体,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要全面抓好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落实,夯实教育发展基础,办好普惠托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提升人口整体素质。要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加大力度打造乡镇特色街区和推进产业聚集区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要积极抓住国家、省、市政策机遇,强化分析研判,千方百计增加财税收入,切实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发展氛围,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和返京途中在山东枣庄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和返京途中在山东枣庄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强调,全县上下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贯通起来,不断在思想上有新感悟、在政治上有新升华、在行动上有新实践。要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大力发展资源经济,联动发展园区经济、口岸经济,切实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要紧紧围绕“4个50亿”发展目标和“7+N”产业发展思路,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要更大力度深化对外开放,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对外贸易经营主体,促进贸易便利化。要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统筹加快构建结构优化、富有竞争力的乡村产业体系,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构建特色文化产业链。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三)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新型工业化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新型工业化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强调,推进新型工业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之策、长远之计。各乡(镇)、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深刻认识工业稳则经济稳的重要意义,坚持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两手抓,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着力补齐短板、拉长长板、锻造新板,抓实新型工业化各项具体举措,全面提高工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会议要求,要加快推进无量山农特产品冷链物流综合园区建设项目运营,推动昆钢嘉华落水洞石灰岩矿山扩建项目、黄金公司2000t/d选厂尾矿库扩容工程等重点项目于年内建成投产;持续抓好高岭土矿开发项目、年产12万立方米高档欧松板生产线项目落地工作和云南镇沅产业聚集区建设,实现新的支撑。要强化各类要素保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助企纾困一揽子政策措施直达企业,为企业发展壮大创造更好条件、营造更好环境。要加强银政企对接,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充分释放有关“政策红利”,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融资贵难题,助推企业加快发展。要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充分调动各类经营主体积极性,用好市场资源,切实增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动力活力。要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守牢发展、生态、安全底线,以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镇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传达学习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研究我县贯彻意见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会议强调,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面总结了新时代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深入分析了全省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作出了安排部署。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保护为先、治污为重、扩绿为基、转型为要、发展为本”的总体思路,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厚植生态优势,推动城乡绿起来、美起来,促进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要以“双碳”目标为引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扎实抓好上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等制度,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三、传达学习《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工作时效的通知》精神,研究我县贯彻意见

会议传达学习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工作时效的通知》精神。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进一步加强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的大局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严守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时限底线;要加强紧急信息报送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解决好紧急信息“报不出”“报不快”“报不好”等问题,全面提升紧急信息报送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履职尽责提升报送时效,严谨细致抓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为稳妥应对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掌握真实情况、科学防范化解风险提供坚实保障和有力依据;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行动状态、负责状态,确保政令畅通、运转高效,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发现、应对、处置到位。

四、传达学习《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研究我县贯彻意见

会议传达学习了《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政策研究和解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相关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切实履行好保护责任。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县林草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协作,规范生态保护红线内人为活动和国家重大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审批管理,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要加大执法监查力度,依法依规从重从快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五、传达学习市政府第50次、51次、52次常务会议精神,研究我县贯彻意见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政府第50次、51次、52次常务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王予波省长调研普洱指示要求,落实好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加快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土地卫片执法违法用地整改、新增“两违”问题整改等工作,全面提升全县耕地保护工作水平,完成耕地保护工作任务。坚决抓牢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大起底”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落细“全链条”整治。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定期监测水质,常态化开展清河行动。落实好普洱市提升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十二条措施,统筹好财政衔接资金使用,加快推进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的推进,加强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审计,确保切实发挥效益。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盘活,缓解财政困难。

六、传达学习《普洱市支持水利高质量发展六条措施》精神,研究我县贯彻意见

会议传达学习了《普洱市支持水利高质量发展六条措施》精神。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利用水库周边资源提质增效见收益工作机制,精准谋划项目,将土地资源整治为高稳产农田,将资源变为资金,助力水利项目建设。要持续深化水价改革,加快构建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长效水价管理体系,打通水利工程建设和市场化改革的双堵点,确保明年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顺利通过验收。要突出重点,加快勐真水库、和平水库、农村供水保障一体化工程等水利在建项目建设进度。要多措并举,积极争取中央资金,落实省、市、县级配套资金,统筹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大融资及招商引资力度,多渠道筹措落实好水利建设资金。要强化调度,加快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超前做好项目储备,强化土地、林地、环评等要素保障,确保水利建设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七、通报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事项督办落实情况

会议通报了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事项督办落实情况。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着力提升工作质效,抓紧常务会议研究各乡事项落实。县政府督查室要紧盯工作进度,加强跟踪问效,及时督促工作进展,确保督办事项、重点工作落细落实。

八、听取镇沅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镇沅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会议强调,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摸家底、探实情”的重要工程,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基层普查能力,强化人员、硬件等要素保障,强化培训指导,强化协同配合,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要扎实开展“地毯式”清查,全面摸清底数,做好查遗补漏,确保“所到之处,颗粒归仓”。要确保数据质量,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全面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要紧盯时间节点,集中工作力量,扎实推进清查编码工作。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宣传渠道,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切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九、审议《镇沅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会议听取了县政务服务局关于《镇沅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汇报,并对有关工作进行研究。

会议强调,制定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厘清乡(镇)职责边界,推动乡(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释放乡(镇)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要加大权责清单运行监管,规范约束政府行政行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权责清单的公众知晓率和关注度。

会议同意《镇沅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十、审议《镇沅县金裕现代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国资委关于《镇沅县金裕现代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汇报,并对有关工作进行研究。

会议要求,县国资委要牵头完善公司党组织建设机制,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落实公司组建各项工作,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把农村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助力农业农村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县财政局、县扶贫投资开发公司要加强指导,加快盘活优质资源资产,各相关部门主动配合、全力支持公司组建、整合等工作。

会议同意《镇沅县金裕现代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建方案》,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尽快批复执行。

十一、研究公开拍卖镇沅正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教育宾馆房屋及土地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国资委关于公开拍卖镇沅正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教育宾馆房屋及土地事宜的汇报,并对有关工作进行研究。

会议同意以635万元的底价进入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公开拍卖镇沅正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教育宾馆的房屋和土地。县国资委、镇沅正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加强与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对接,严格按照公开拍卖程序出售,切实将出售收入用于保障公司正常运转和发展业务。

十二、研究普洱宝岭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年开采60万吨高岭土建设项目(一期)拟采用村庄批次报批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普洱宝岭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年开采60万吨高岭土建设项目(一期)拟采用村庄批次报批事宜的汇报,并对有关工作进行研究。

会议同意将普洱宝岭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年开采60万吨高岭土建设项目(一期)用地396.01亩采用村庄批次的方式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待市级审批同意后,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勐大镇人民政府积极配合,做好用地报批前期工作,切实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尽快推动普洱宝岭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年开采60万吨高岭土建设项目建设。

十三、研究关闭镇沅者整山门口云岩子矿山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应急局关于关闭镇沅者整山门口云岩子矿山事宜的汇报,并对有关工作进行研究。

会议同意依法关闭镇沅者整山门口云岩子矿山,县应急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依法抓好关闭工作落实。

十四、研究变更《现代林产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林草局关于变更《现代林产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宜的汇报,并对有关工作进行研究。

会议同意变更《现代林产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变更内容为:一是终止甲乙双方位于镇沅县按板镇的林产品加工项目,乙方前期投入的镇沅县按板镇胶合板厂林产品加工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由乙方商相关权责方解决,甲方协助乙方解决第三方(乙方引进的企业)退出后的项目用地问题,乙方项目用地退出事宜由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双方协商办理。二是甲方继续协调配合乙方采取租赁、流转、合作经营等方式建设以桉树等速生丰产用材林树种为主的原料林基地。县林草局加强与普洱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沟通对接,尽快组织签订变更后的框架协议,县人民政府委托杨富程副县长签订协议。县林草局牵头依法依规按照程序推进按板镇林产品加工项目终止事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保障原料林基地建设,扎实推进现代林产业发展。

十五、审议《镇沅县年产12万立方米高档超强刨花板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协议》

会议听取了县投资促进局关于《镇沅县年产12万立方米高档超强刨花板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协议》的汇报,并对有关工作进行研究。

会议同意《镇沅县年产12万立方米高档超强刨花板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协议》,县投资促进局加强与临沂汇才板业有限公司的沟通对接,尽快组织签订协议,县人民政府授权县林草局签订协议。县林草局要加强工作统筹,各有关部门提前介入、强化保障,助力镇沅县年产12万立方米高档超强刨花板生产线建设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实现木材资源综合利用,推进镇沅现代林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六、研究县林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及附属设施租赁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林草局关于县林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及附属设施租赁事宜的汇报,并对有关工作进行研究。

会议同意《土地使用权及附属设施租赁合同》,县国资委、县林草局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县林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临沂汇才板业有限公司加强沟通对接,尽快依法依规按程序组织签订租赁合同并保障合同内容有效执行,促进镇沅县年产12万立方米高档超强刨花板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助力镇沅现代林产业发展。

十七、研究下脚马复合光伏电站接网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土地性质认定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林草局关于下脚马复合光伏电站接网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土地性质认定事宜的汇报,并对有关工作进行研究。

会议同意将镇沅县下脚马复合光伏电站接网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在林地“一张图”属耕地4个小班,面积0.0204公顷(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地类:旱地2个小班0.0108公顷<持有土地经营权证及林权证>、乔木林地1个小班0.0053公顷、灌木林地1个小班0.0043公顷);属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2个小班,面积0.0057公顷(2021国土变更调查地类为旱地1个小班0.003公顷、其他园地1个小班0.0027公顷),共计6个小班0.0261公顷面积认定为非林地,不纳入林地管理。县林草局加强与县自然资源局对接,根据相关要求,严格做好涉及地块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林草湿”综合监测数据变更工作,确保手续齐全、程序到位。

十八、研究下达恩乐镇团结村中山组毕国芬户灾害木清理采伐限额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林草局关于下达恩乐镇团结村中山组毕国芬户灾害木清理采伐限额事宜的汇报,并对有关工作进行研究。

会议同意下达镇沅县集体人工商品林其他采伐限额1898立方米,用于毕国芬户灾害木清理采伐。县林草局按照有关程序依法依规办理,并严格加强监管,严禁出现超采行为。

十九、审议《镇沅县康藤自然教育系列营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会议听取了县投资促进局关于《镇沅县康藤自然教育系列营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汇报,并对有关工作进行研究。

会议同意《镇沅县康藤自然教育系列营地项目框架协议》,县投资促进局加强与云南康藤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沟通对接,尽快组织签订框架协议,县人民政府委托李玲副县长签订协议。县文旅局牵头,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提前介入前期工作、强化要素保障,推进项目尽快落地建设,为镇沅县旅游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二十、研究2023年国民体质监测经费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3年国民体质监测经费事宜的汇报,并对有关工作进行研究。

会议同意从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2023年国民体质监测经费12.6万元。县教育体育局按程序依法依规确定第三方监测机构,确保2023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顺利实施。同时,加强与县财政局沟通对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