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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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运局、茶特中心、田坝乡财政所: 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四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普财整合〔2019〕33号)文件。现将原下达茶特中心第二批整合资金1,984,000元新植茶园建设项目进行调整(详见附表)。 各部门要按照财政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普财农〔2019〕14号)、《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关于印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镇办发〔2019〕111号)、《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通知》镇政办发〔2019〕93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0年第四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分配表 2.2020年第四批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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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镇财整合〔2020〕29号 附件1: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调整表.xlsx】 附件【镇财整合〔2020〕29号 附件2:扶贫资金项目调整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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