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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小灵通经营部行政处罚
索引号: 532724-/2021-0604003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公开日期: 2021-06-04
主题词: 发布机构: 镇沅县人民政府 文号: 镇烟处〔2021〕第2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镇沅小灵通经营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30825MA6KATLC1J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镇烟处〔2021〕第21号

违法事实

查获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卷烟红塔山(硬经典100)84mm卷烟柒条;红河(硬88)84mm卷烟贰条;红河(硬99)84mm卷烟贰条,合计:叁个品种共壹拾壹条整。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机关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镇沅小灵通经营部(经营者:王恩兰)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卷烟总额1220.00元6%罚款,计人民币大写柒拾叁元贰角整(73.2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7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