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核发镇沅佳俊宠物诊疗中心及镇沅尚宠宠物诊疗《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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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发镇沅佳俊宠物诊疗中心及镇沅尚宠宠物诊疗《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条,《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450号)的规定,经审核,决定给予镇沅佳俊宠物诊疗中心、镇沅尚宠宠物诊疗核发《动物诊疗许可证》,现予以公示。 镇沅佳俊宠物诊疗中心:经营场所面积160平方米,主营动物诊疗,兼宠物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 地址:镇沅县恩乐镇哈尼人家D区117—118号门面。 镇沅尚宠宠物诊疗:场所面积110平方米,主营动物诊疗,兼营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 地址:镇沅县恩乐镇哈呢人家D区106号门面。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2023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24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镇沅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反映。 联系电话:0879—5813667;0879—5812960 通信地址: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绿海路5号(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邮编:666599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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