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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镇沅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议事协调机制》等三个机制
索引号: 9001/20231216-00001 公开目录: 养老服务 公开日期: 2023-07-25
主题词: 发布机构: 镇沅县政府办公室 文号:

一、镇沅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议事协调机制

背景依据: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22〕92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议事协调机制><普洱市涉社会保险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普洱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入户调查机制>等三个机制的通知》(普政办发〔2023〕54号)要求,在持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的基础上,优化参保结构,着力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占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参保人员应参尽参,着力提高缴费档次,形成社会保险全民共建共享的发展格局,推进社会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建立社会保险扩面增效议事协调机制。

议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社局局长、县税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文旅、县市场监管、县乡村振兴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成员,成立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工作专班,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县人社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围绕扩面增效目标,根据职能职责,积极开展和参与扩面增效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配备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压实村(社区)、村民小组责任。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动态实现应保尽保。建立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激励机制,加强跟踪督办,保障取得实效。

县发改局负责指导人社部门开展行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县教体局负责对镇沅县内民办学校、校外辅导机构及用工人员、户籍人员中16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县公安局负责对镇沅县户籍信息开展涉社会保险数据核查。县民政局负责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县司法局负责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以及登记从业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县财政局按照规定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在土地资源管理中涉及市场主体和被征地农民等,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配合人社部门全面摸清应参保单位和人员底数,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督促被管理单位落实社会保险法定义务。县住建局负责对住房建设、城乡发展建设等建筑工程领域企业和用工,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县交运局负责对公路、水路等领域的建设单位、快递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货运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县文旅局负责文化旅游项目设施建设领域建设单位和从业人员,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以及导游等从业人员持有执业资格许可证群体中的自由职业者,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督促指导播出机构通过新闻报道、媒体评论、典型宣传等方式做好有关宣传。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主体包括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对农村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县医保局负责配合人社部门通过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比对,全面摸清应参保单位和人员底数,督促落实社会保险法定义务。县总工会负责充分发动基层工会组织在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中的作用,积极协调劳动关系,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提出处理意见,配合人社部门督促落实社会保险法定义务。县残联负责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以及辖区内残疾人,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县税务局负责对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员,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

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建立联动宣传机制;建立月调度季通报机制。


二、镇沅县涉社会保险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

背景依据: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实施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部署,依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22〕92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议事协调机制><普洱市涉社会保险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普洱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入户调查机制>等三个机制的通知》(普政办发〔2023〕54号)要求,在持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的基础上,优化参保结构,推进社会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

总体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实施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部署要求为依据,以部门合作、源头管理、信息共享、综合防控为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织密民生保障网,强化扩面措施,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实现人人老有所养。

工作目标:进一步打通数据壁垒,强化部门协作配合,通过抓好联动、共享、应用三大环节,切实建立涉社会保险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各部门、乡(镇)间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通过大数据比对,精准识别基本养老保险尤其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对象,优化参保结构,着力提高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占比。通过数据共享比对,及时掌握死亡、服刑等人员信息,从源头上保障社保基金安全。

综合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统筹推进涉社会保险信息交换与共享事宜。

联络人机制:各相关单位明确股(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建立联络员联系制度,适时加强单位间相关事项沟通协调。

交换与共享机制:各单位拟交换与共享的数据和信息,按约定渠道实现单位间信息交换和共享,涉及重大敏感案件的信息要及时报送。

工作职责:县教体局负责对镇沅县内民办学校、校外辅导机构及用工人员、户籍人员中16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涉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县公安局负责对镇沅县户籍信息开展涉社会保险数据核查。县民政局负责提供死亡人员火化信息,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信息。县司法局负责提供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以及登记从业人员信息。县人社局负责提供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对其他部门提供的人员信息,认真开展线上线下比对核查和数据共享。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被征地农民人员信息。县住建局负责提供住房建设、城乡发展建设等建筑工程领域企业和从业人员信息。县交运局负责提供公路、水路等领域的建设单位、快递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货运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信息。县文旅局负责提供文化旅游项目设施建设领域建设单位和从业人员,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以及导游等从业人员持有执业资格许可证群体中的自由职业者信息。县卫健局负责按规定提供医学死亡人员、乡村医生信息。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市场主体包括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信息,提供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登记、注销、变更及企业信用信息。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提供农村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信息。县医保局负责按规定提供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人员就医、购药信息。县残联负责提供持证残疾人信息。县法院负责提供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信息;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除刑事处罚人员信息。县检察院负责提供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期间变更刑事强制措施、职务犯罪案件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作出不起诉决定人员信息(未成年人涉犯罪信息除外)。县税务局负责提供正常纳税市场主体信息。

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切实防范风险、严格保密纪律。


三、镇沅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入户调查机制

背景依据: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22〕92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议事协调机制><普洱市涉社会保险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普洱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入户调查机制>等三个机制的通知》(普政办发〔2023〕54号)要求,全面摸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和未参保人员底数,建立未参保人员实名库,不断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落实落地。

目标任务:乡(镇)人民政府结合村(社区)、村民小组基层组织建设、网格化管理以及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建立全民参保入户调查常态化工作机制。

工作职责和任务:树立“社保服务进家门、权益落实到个人”的服务理念,组织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社保服务先锋队、村(社区)协办员、志愿者等,按照“适老化”服务的要求,开展社保走出机关、走出窗口、走出柜台,走进社区、走进厂舍、走进家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常态化上门服务。以“十类群体”为重点,摸底数、建台账,实施精准扩面计划。开展入户调查的同时,同步做好“六个参保宣传动员”。开展入户调查时,深入了解参保对象和群众最关切的问题和最实际的需求。

工作要求:每年1-3月,各乡(镇)组织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社保服务先锋队员、村(社区)协办员、志愿者等集中开展1次入户调查,形成扩面对象台账。每月末20日前(遇节假日需提前)将工作台账汇总报县人社局养老保险扩面增效挂钩联系“包保”工作组联络员负责收集、汇总、上报。结合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县、乡(镇)、村(社区)社保服务先锋队每月组织开展活动,每名先锋队员每两月至少参加1次社保服务活动并同步收集、整理、上报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