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追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县级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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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追加机关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县级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的批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追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县级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的请示》(镇人社发〔2023〕85号)收悉,经2023年10月30日县政府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一般公共预算中追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县级地方财政补贴资金741万元。 二、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县财政局对接,严格按照计发标准及时足额拨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县级地方财政补贴资金。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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