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2022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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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结合本县实际拟定此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强化招生管理省级统筹责任、州市主体责任、县级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属地招生政策,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办法,应用好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切实加强招生录取过程管理,严禁提前、超计划、跨区域、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等违规违纪招生。 (一)普通高中 2022年秋季学期镇沅县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250人(其中一中计划招生600人,民中计划招生650人)。根据志愿填报面向全市普通初中学校择优录取。 (二)职业高中 2022年秋季学期镇沅职业高级中学计划面向本县兜底招生,面向全市择优录取,招收人数不少于300人。 二、科学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区域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普洱市教育局转发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普教发〔2015〕9号)文件要求,县教体局根据测算区域内年满6周岁,即:出生日期在2016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人口数,科学划分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并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 (一)小学 1.县直属小学 2022年秋季学期可提供学位300个,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6个教学班,每班50人,共计300人。招收县城国家机关、县城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镇单位、投资兴企等家庭的适龄儿童。如有剩余学位,招收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2.恩乐镇中心小学 2022年秋季学期可提供学位250个,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5个教学班,每班50人,共计250人。招收恩乐镇辖区内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入学。 3.其余各乡(镇)小学 招收本乡镇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入学。 (二)初中 1.镇沅一中 2022年秋季学期可供学位200个,招收七年级新生4个教学班,每班50人,共计200人。招收对象县直属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县城国家机关、县城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镇单位、投资兴企等适龄子女)。如有剩余学位,招收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镇沅民族中学 2022年秋季学期可供学位400个,招收七年级新生8个教学班,每班50人,共计400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督导决定》(国发〔2015〕4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100号)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教育方针,加快我县民族教育发展和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步伐,镇沅民族中学2022年继续面向全县各乡(镇)小学招收少数民族优秀应届毕业生。如有剩余学位,招收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3.恩乐镇中学 2022年秋季学期可供学位250个,招收七年级新生5个教学班,每班50人,共计250人。招收恩乐镇辖区内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4.其余各中学 招收本乡(镇)辖区内所有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及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三、科学划定学前教育招生区域 全面贯彻落实“幼有所育”的战略部署,有效解决适龄幼儿“入公办园难”问题。县教体局根据测算区域内年满3周岁,即:出生日期在2019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入学人数,科学划分幼儿园招生片区范围。 (一)幼儿园 1.县幼儿园 2022年秋季学期可提供学位270个,招收幼儿小班新生9个教学班,每班30人,共计270人。招收对象县城国家机关、县城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镇单位、恩乐镇辖区机关事业单位、投资兴企的家庭适龄幼儿入园。如有剩余学位,招收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适龄幼儿入园。 2.其余各乡(镇)幼儿园 招收本辖区范围内所有3-5岁适龄幼儿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子女适龄幼儿入园。鼓励适龄幼儿到民办幼儿园就读、继续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婴儿,探索托幼一体化。 四、其他 (一)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进一步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二)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认真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对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 (三)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学校要优先安置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确保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上门方式,确保完成义务教育。 (四)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校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本招生方案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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