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 2023年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项目清单 | ||||||||||||
|
||||||||||||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发改招投标〔2022〕181)、《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及《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镇公联办〔2023〕1号)的要求,推进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常态化,坚持查处并重,持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营造良好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结合镇沅交通运输局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发挥综合监管优势,强化行业监管作用,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深入查找和着力解决公共资源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更好的服务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工作开展时限: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 (二)抽查比例。本部门进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总数的10%。对不具备“双随机、一公开”条件的可对项目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 (三)抽查内容 1.对应招未招、规避招标问题开展排查。 2.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文件进行自查。根据《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对违反竞争中性原则、限制或者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妨碍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现代市场体系的制度规定,按照权限及时修订或废止,避免出现排他性条款存在。 3.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26类重点问题进行排查。 4.对正在建设交通工程项目履约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相关情形。 三、方法步骤 此次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采取排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2023年度开展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不少于1次。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和计划公示阶段。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细化工作要求,制订工作方案和抽查计划并公示。6月27日前将工作方案及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同时将《镇沅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公示》在镇沅县政府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进行公示。 第二阶段:实际抽查和项目清单公示阶段。9月15日前按照抽查计划制定实际抽查方案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抽查工作,同时,应将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实际抽查方案和《镇沅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项目清单》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调查处理和工作总结阶段。11月10日前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镇沅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进行公示,针对排查和抽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向相关部门移送,对典型案件进行集中曝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动查处、通报反馈等协调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合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二)建立工作台账。对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形成监管工作台账,并按要求按时提供上报相关材料。 (三)严肃考核考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纳入2023年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的综合考评内容,在年内开展1次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抽查、制定抽查工作计划或方案,并按时限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一云南)”、县级政府或单位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 镇沅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沅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项目清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