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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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镇审报〔2022〕10号),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以前年度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1.“未及时收回总预算借出款项3 472.61万元”问题。2019年度审计发现的“未及时收回总预算借出款项3 472.61万元”问题,至本次审计时已整改313.50万元,未整改3 159.11万元。 整改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预算会计借出款项已归还271万元,结余2934.11万元未归还,借出款项均属于2012年以前形成的借款。按照消存量、控增量的原则,财政局已通过发文、电话等方式催收,并将消化方案报请县人民政府化解历年借出款项,《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清理财政往来资金消化方案的请示》(镇财发〔2021〕5号),县政府已批复借出款项消化方案,《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清理财政往来资金消化方案的批复》(镇政复〔2021〕40号),按照消化方案逐年消化,并于2024年以前消化完成。根据消化方案2022年需消化271万元,已完成消化271万元。 2.“长期出借财政周转金未清理3 262.85万元”问题。2019年度审计发现的“长期出借财政周转金未清理3 262.85万元”问题,至本次审计时已整改643.07万元,未整改2 619.78万元。 整改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专户周转金结余2619.78万元,均属于1995年以前年度形成的周转金,按照消存量、控增量的原则,县财政局已通过发文、电话等方式催收,并将消化方案报请县人民政府化解历年借出款项,《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清理财政往来资金消化方案的请示》(镇财发〔2021〕5号),县政府已批复借出款项消化方案,《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清理财政往来资金消化方案的批复》(镇政复〔2021〕40号),按照消化方案逐年消化,并于2024年以前消化完成,但由于财政周转金涉及上级财政,根据云南省财政厅、普洱市财政局的指导意见进行消化。 3.“项目资金报账滞后5 796.77万元”问题。2019年度审计发现的“项目资金报账滞后5 796.77万元”问题,至本次审计时已整改5 535.77万元,未整改261万元。 整改情况:2019年财政局下发《关于加快镇沅县审计局审计决定问题整改的通知》(镇财农〔2019〕19号)到整改单位,督促项目资金报账工作。2020年财政局下发《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加快2018年度县级审计认定问题整改的通知》(镇财农〔2020〕22号),督促项目资金单位加快报账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报账217万元,其中:县发改局报账7万元,已全部完成报账,县民宗局报销210万元,未报账44万元。下一步,将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单位加快项目资金报账工作。 二、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未及时清理财政专户存量资金322.02万元,其中:财政代管资金专户318.99万元(2020年公卫资金47.73万元、2010年以前本级周转金271.26万元);扶贫资金专户3.03万元(2019年、2020年退耕还林、生态保护补贴)。 整改情况:审计期间,将上述资金322.02万元进行了清理缴库,其中:收缴国库274.29万元,划拨到预算单位47.73万元。 2.抗疫特别国债支出进度缓慢,资金结转两年以上未支出1 070万元。2020年,上级下达镇沅县医疗基础设施项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4 000万元,用于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至审计时(2022年6月29日),资金结转两年以上未支出 1 070万元。 整改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支付63万元,结余1007万元。 3.国际农发基金贷款应收利息长期挂账1 199.29万元。截至2022年7月28日,镇沅县财政局国际农发基金账户应收单位贷款利息1 199.29万元。经核实,上述利息为2013年以前产生的单位贷款逾期利息、复息、罚息,已形成长期挂账。 形成原因:根据镇沅县人民政府批复(镇政办复〔2013〕83号文件精神,同意将各乡(镇)转贷的农发基金项目贷款账务移交乡(镇)财政所,县级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停止对乡(镇)贷款余额计息,同时乡(镇)也停止对农户贷款余额计息;各乡(镇)以2012年底报表数据为准,组织收取贷款本息偿还县级。 县级发放的贷款截至2022年7月28日尚未收回利息1199.29万元(含复利、罚息),其中:4个乡镇欠县级利息445.1万元,占比37.11%。县级8个单位欠县级利息742.97万元,占比61.95%。原县农发办基地贷款欠息11.22万元,占比0.94%。 整改情况:根据《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核销单位及乡(镇)历年长期挂账国际农发基金项目复息、罚息的批复》(镇政复〔2022〕437号)批复文件,同意核销长期挂账不能收取的单位及乡(镇)农发基金复息及罚息651.0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收回国际农发基金贷款应收利息548.23万元未收回。 各乡镇均设有农发项目办公室,因机构改革县级、乡级都取消该机构,县财政局多次向单位发文、电话等方式催收,借出本金难以收回,更收不回原欠利息。根据镇沅县财政局《关于全面清理催收国际农发基金项目贷款的函》(镇财函〔2020〕15 号)要求恩乐镇、勐大镇、和平镇、者东镇、九甲镇、田坝乡人民政府全面清理催收。由于贷款时间在20年以上,部分借款人已经死亡,所以已形成呆账、死账。 4.未及时清理核销银行账户19个。2021年末,全县115个预算单位实有银行账户366个。经核实,因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应再保留、未及时清理核销银行账户19个,其中:中央义教专户16个(县财政局1个、各中小学15个)、县农科局1个(农业生产专项资金账户)、县林草局1个(天保资金专户)、县林技推广中心1个(农村能源建设资金专户)。 整改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核销银行账户17个,其中:中央义务教育专户15个(县财政局1个,各中小学14个)、县农科局1个(农业生产专项资金账户),县林技推广中心1个(农村能源建设资金专户)。未核销2个,县林草局1个(天保资金专户),待资金支付完成及时核销,按板镇中心小学实施智慧校园未核销,将过度到新账户后于2023年1月底前核销。 5.国库库款保障水平较低。2021年,镇沅县各月月末国库库款保障系数(库款保障水平指标,是指月末库款净额/本年度月均库款流出的倍数)高于0.3的有2个月,低于0.3的有10个月。其中:低于0.1的有7个月,7月至11月连续5个月低于0.1。 整改情况:加强库款信息监控,科学预测库款流量;统筹调度国库资金,全力保障重点支出;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加快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部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未按会计规定进行确认。 (1)2946套保障性住房未按会计规定进行确认。根据2021年度镇沅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反映,2021年末全县保障性住房仅确认32套248.97万元(原值)。经核实,上级下达镇沅县保障性住房任务3 760套(原下达5760套、调出2000套),实际建设3765套。至审计时,按先租后售管理出售658套,未达到确认条件129套(在建或未竣工验收),已确认32套,应确认未确认2946套。 整改情况: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入账的通知》(普财资〔2022〕98号)通知要求,县财政局资产股针对镇沅县存在问题下发《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入账的通知》(镇财资〔2022〕31号),通知各行政事业单位认真梳理、确权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形成交通建设、水利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中形成的资产、政府储备物资等资产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真实、完整、及时清理入账。 (2)水利基础设施未按会计规定进行确认。根据2021年度镇沅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反映,2021年末全县共确认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总额478 700.39万元,其中水利基础设施仅确认1件177.50万元。经核实,仅县水务局提供的2021年末水利基础设施统计数据就有193件(座)1 563公里。 整改情况:经与水务局核实,193件全部是脱贫攻坚农村饮水项目,项目已全部完工,实物资产已移交乡镇,正常运行,账面资产因为审计未结束还未移交,待审计结束,第一时间组织移交资产管理使用部门,按会计规定进行确认。 (3)政府储备物资未按会计规定进行确认。根据2021年度镇沅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反映,2021年末全县确认的政府储备物资资产总额为0。经抽查部分单位发现,县应急局、县水务局、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未将政府储备物资进行确认,县林草局将政府储备物资确认为“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经认真核查,1.县林业和草原局盘查出灭火机、阻燃服等共290项防火物资录入固定资产,其原值为129300.00元,净值7570.77元。新购入的防火物资按相关规定在账务系统中按政府储备物资科目反映,并建立政府储备物资备查账,由防火办管理。已录入固定资产系统的防火物资,已在11月账务上进行调账处理,从固定资产科目调整到政府物资储备科目中。固定资产系统中属于政府储备物资的防火应急物品,已于11月在固定资产系统中进行下账处理。2.水务局政府储备物资已在当年全部用完。水务局意见不在入账,以后发生的严格按规定进行确认。3.应急管理局在整改中。 7.部分预算内投资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 (1)部分项目推进缓慢。2021年,下达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1 080万元,因未完成用地审批手续,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2022年5月20日项目被县住建局责令停工。至审计时(2022年7月31日),项目用地审批等问题未解决,支付资金100万元,支付进度9.26%;下达县教育体育局恩乐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至审计时(2022年6月20日)未完成用地审批手续,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支付资金30万元,支付进度3%。 整改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1080万元支付完成500万元,未支付580万元,支付进度46.29%。县教育体育局恩乐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支付资金250万元,支付进度25%。 (2)部分项目资金支付不及时。2021年,下达按板镇联盟村以工代赈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250万元,至审计时(2022年7月10日)项目已基本完工,支付资金100万元,支付进度40%;下达县住建局老旧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1730万元,至审计时(2022年7月10日)项目已基本完工,支付资金830万元,支付进度47.98%。 整改情况:截至12月31日按板镇联盟村以工代赈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250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成。县住建局老旧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1730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支付资金830万元,支付进度47.98%。 8.镇沅县城第二自来水厂专项债券项目推进缓慢。根据《镇沅县城第二自来水厂建设工程专项债券实施方案》要求,项目建设期为2021年9月至2022年9月,至审计时(2022年6月30日),正在进行土地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未启动主体工程建设。项目共下达专债资金2000万元,至审计时支出632.55万元,支出进度31.63%。 整改情况:审计期间,县城第二自来水厂完成3条进场道路路基施工,启动管线施工及厂区平整工作,2 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支付完毕。 9.澜沧江镇沅段旅游基础设施专项债券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经县政府批复同意,镇沅县国翔国有资产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国翔公司)委托镇沅县土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土储公司)对澜沧江镇沅段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开展土地征收工作。县国翔公司将土地征收款2500万元预拨至县土储公司账户后,直接列为费用支出(截至2022年6月30日,预拨的土地征收费2500万元未支付)。 整改情况:审计期间,镇沅县国翔国有资产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已将2500万元土地征收款调整为预付账款。在今后工作中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跟踪、规范财政资金核算,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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