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历年专项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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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审计局关于对历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镇审报〔2023〕23号)及《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镇审通〔2023〕4号)文件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审计中发现未整改完成的问题 (一)关于“未及时收回总预算借出款项3 472.61万元”的问题 1.整改情况:截至2023年11月15日总预算会计借出款项已整改538.5万元,未整改2,934.11万元。 2.形成原因:财政借出款项均属于2012年以前形成的借款。 3.整改计划:财政资金借出款项均属于2012年以前形成的借款。按照消存量、控增量的原则,根据《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清理财政往来资金消化方案的批复》(镇政复〔2021〕40号)文件要求,按照消化方案逐年消化,并于2024年以前消化完成。 (二)关于“长期出借财政周转金未清理3 262.85万元”的问题 1.整改情况:截至2023年11月15日已整改643.07万元,未整改2,619.78万元。 2.形成原因:财政周转金均属于1995年以前年度形成的周转金。 3.整改计划:根据《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清理财政往来资金消化方案的批复》(镇政复〔2021〕40号)文件要求,按照消化方案逐年消化,并于2024年以前消化完成。财政周转金涉及上级财政,根据云南省财政厅、普洱市财政局的指导意见进行消化。同时聘请第三方中介进行现场审计,根据审计结果报请县人民政府,确因无法收回的款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账务核销。 (三)关于“项目资金报账滞后5 796.77万元”的问题 1.整改情况:截至2023年11月15日已整改5,752.77 万元,未整改44万元,2019年财政局下发《关于加快镇沅县审计局审计决定问题整改的通知》(镇财农〔2019〕19号)到整改单位,督促项目资金报账工作。2020年财政局下发《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加快2018年度县级审计认定问题整改的通知》(镇财农〔2020〕22号),督促项目资金单位及时报账。 2.形成原因:项目资金划拨到项目单位,资金已支付,项目单位一直未提供支付票据到财政局报账,多次催促都未完成报账,导致项目资金报账滞后。 3.整改计划:已督促单位进行报账,但由于单位人员变动,时间长,无法找到相关材料报账,将采取有力措施发函至预算单位,督促单位加快项目资金报账工作。 二、2022年审计中发现未整改完成的问题 (一)抗疫特别国债支出进度缓慢,资金结转两年以上未支出1070万元的问题。 1.整改情况:截至2023年11月15日已支付294.54万元,结余775.56万元。 2.形成原因:抗疫特别国债结余资金是县中医院已支付设备采购预付项目款,设备尾款未结算,导致资金未支付完成。 3.整改计划:根据合同签订情况积极筹措库款支付,确因无法支付,已超过两年将收回结余资金,需支付时重新安排下达资金。 (二)关于国际农发基金逾期未收回贷款利息1 199.29万元的问题 1.整改情况:截至2023年11月15日已整改1,199.29万元,已全部整改完成,根据《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核销县级单位、乡(镇)历年长期挂账国际农发基金项目贷款利息的批复》镇政复(〔2022〕437号、〔2023〕342号)批复已全部核销。 2.形成原因:以前年度农发贷款,贷款时间在20年以上,部分借款人已经死亡,已形成呆账、死账。县级发放的贷款截至2022年7月28日尚未收回利息1,199.29万元(含复利、罚息),其中:4个乡镇欠利息445.1万元,占比37.11%。县级8个单位欠利息742.97万元,占比61.95%。原农发办基地贷款欠息11.22万元,占比0.94%。 (三)部分预算内投资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项目1080万元资金支付580万元、县教体局恩乐小学学生宿舍项目1000万元资金支付450万元、县住建局老旧小区改造周边基础设施项目1730万元资金支付855万元)。 1.整改情况:截至2023年11月15日,已整改1,885万元,未整改1,925万元,其中:(1)县民政局老年养护院项目1,080万元资金支付580万元;(2)县教体局恩乐小学学生宿舍项目1,000万元资金支付450万元;(3)县住建局老旧小区改造周边基础设施项目1,730万元资金支付855万元 2.形成原因:因项目推进缓慢,工程未结算,县级财力困难等原因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形成历年工程欠款。 3.整改计划:根据县级财力情况,逐年化解。 (四)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保障性住房未按会计规定进行确认。全县建设保障房3765套,先租后售658套,应确认3107套(已确认82套、未确认3025套)。 整改情况:根据《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机关事务中心关于认真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普财资〔2023〕88号)通知要求,资产股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已下发了《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财政局、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认真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镇财资〔2023〕14号),并做如下要求: 1.要求各单位严格按要求时间节点,按规定将存量公共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市政)、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资产纳入政府会计核算范围,摸清“家底”,及时形成专报,将专报上报县财政局资产管理股。 2.加快推进“在建工程”转固管理工作。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快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财建〔2019〕1号),结合镇沅县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基建项目因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财务结算手续、也未按估值入账固定资产,应在收到本通知后3个月内办理估值入账,并尽快按规定编报竣工财务结算,待办理竣工财务结算后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暂估价值,切实推动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二是未交付使用在建工程,应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及其相关配套制度要求,切实加强财务管理,按规定期限主动做好竣工财务结算编制等转固基础工作,确保按规定及时办理转固手续。 3.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各预算单位要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38号)、《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20〕3号)、《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镇财资〔2022〕3号)等相关制度规定,尽快健全完善本单位、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推动配置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明确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建立固定资产损失追责机制,落实赔偿责任。 4.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对各预算单位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整改进行检查和指导,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展,建立与人大、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三、2022年审计中发现未整改完成的问题 (一)占用上级专项资金平衡预算77 615.88万元的问题 1.整改情况:截至2023年11月15日已整改20,163.76万元,未整改57,452.12万元。 2.形成原因:2016—2021年,县级财政安排脱贫攻坚期间产生的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共计9.77亿元,因县级财力有限,还本付息资金只能占用上级专项资金支付。 3.整改计划:全力组织增加本级收入,计划分5年纳入年初预算完成整改,计划分5年纳入年初预算完成整改,2024年计划整改11000万元,2025年计划整改12000万元,2026年计划整改12000万元,2027年计划整改12000万元,2028年计划整改10452.12万元。 (二)将财政专户资金借出周转使用2210万元的问题 1.整改情况:截至2023年11月15日已归还2,210万元,已全部整改。 2.形成原因:2021年垫付镇沅县扶投开发有限公司贷款本息。 (三)代管预算单位资金未及时划转至财政专户3026.12万元的问题 1.整改情况:截至2023年11月15日已支付0万元,结余3,026.12 万元。 2.形成原因:2021年预算管理指标一体化改革,库款紧张,总预算会计未将单位资金及时划拨到财政代管资金专户。 3.整改计划:根据库款情况,用两年时间拨付到位,计划2023年拨付1,500万元,2024年拨付1,526.1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不规范178万元的问题 1.形成原因:2022年收支付矛盾突出,预算平衡困难,年终结算时,为了预算平衡,从存量资金收入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78万元。 2.整改计划:2023年开始严禁存量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存量资金结余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五)财政代编预算规模较大,预算执行到位率较低的问题。 1.形成原因:财政代编项目主要是化解历年占用上级专项资金、当年预算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县项目前期费、抚恤丧葬费、增人增资经费,这些项目年初无法细化到项目单位,由财政代编,实际执行中分配到项目实施单位。 2.整改计划:2024年已提请政府审议取消、调整、优化预算项目,编实编细年初预算,进一步控制预算代编规模,提高预算执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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