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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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2500710100000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是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能是保障县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县人大常委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城乡建设、民政、社会保障、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项目;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6.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审查监督政府债务; 7.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等;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11.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 12.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人民政府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从本级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4.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5.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审判员,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7.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8.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设4个专门委员会,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4个工作委员会、1个办事机构,所属单位0个。 4个专门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监察司法和法制委员会、县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县人大社会建设和民族华侨委员会。 4个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1个办事机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依法行使宪法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 一是坚持凝心铸魂,把牢把准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坚持精准发力,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主线和镇沅现代化建设目标,依法对2023年度政府债券资金及2024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的管理使用、项目实施等情况开展调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对财政经济运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推动经济平稳有序运行。围绕民营经济发展,对林下生物医药、文物保护、物流快递、侨情和侨务开展调研。围绕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全县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情况开展视察,对民生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强化对安全生产监督。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对河(湖)长制、林长制、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督察,不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开展工作评议,强化任后监督。 三是坚持法治引领,深入推进法治镇沅建设。加快推进《云南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做好《云南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乡村清洁条例》立法前期调研工作。加强法律实施监督,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进行执法检查。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畅通群众参与立法渠道。保证和推进宪法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信访工作,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镇沅。 四是坚持激发活力,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激发代表履职活力。注重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县人大代表的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五是坚持守正创新,全面增强依法履职能力。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相互融合。推进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党支部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争取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和支持,加强与其他县(区)人大常委会的交流,学习借鉴先进工作经验,促进人大工作水平的提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 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7人,其中:离休 1人,退休 2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820,404.5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820,404.5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1,338,480.79元,下降13.18%,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自然减员,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减少,财务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820,404.52元,其中:本年收入8,820,404.5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20,404.5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1,338,480.79元,下降13.18%,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自然减员,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减少,财务总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820,404.5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820,404.52元,其中:基本支出8,026,604.5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87,280.79元,下降12.89%,主要原因是自然减员,人员工资、社会保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793,8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1,200.00元,下降16.00%,主要原因是为民服务经费预算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5,659,763.12元,主要用于县人大常委会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为保证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会议10,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驻镇沅县的市人大代表出席普洱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488,8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县人大代表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履职培训,参加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履职补助以及代表生病看望、代表任期内去世后慰问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改善县内部分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企业的生产生活条件,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支持乡村振兴建设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123,676.0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9,918.48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1,750.32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及当年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7,745.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68,168.1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583.44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无市对下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无市对下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无市对下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0,0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接待批次为0次,接待人次为0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0次,共计接待20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2024年预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2023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是紧紧围绕县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代表工作的主要职责,依据年度工作要点、立法计划、监督计划、代表工作计划,结合预算资金主要安排方向,制定年度绩效指标。3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一)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履职经费绩效目标:一是按照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规定及工作要求,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2024年预计共召开8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30项;二是按照2024年度工作月程和要点,围绕产业发展、重大项目、社会民生等方面工作组织执法检查、视察、调研20次,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合理性建议。 (二)县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绩效目标:一是主要用于组织代表学习培训,确保每名人大代表每届至少参加履职培训1次,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针对社会、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民生问题等组织代表进行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使县人大代表为镇沅的发展充分发挥监督和推动作用;三是为每名代表征订、印发学习资料,加大代表履职场所和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改善代表履职保障条件;四是组织丰富的代表活动,提高代表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的质量,提升办理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效率。 (三)为民服务经费绩效目标:主要用于定点联系挂钩乡(镇)、挂钩村、村民小组、挂包帮扶农户、联系企业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扶持农村产业发展、促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77,3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6,000.00元,下降15.7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一般性支出,2024年公用经费比上年压缩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7,222,129.75元,其中,流动资产3723.88元,固定资产7,076,607.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1,798.44元(此项资产为土地,因无权属证,2022年以前计入固定资产,根据资产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起将土地调整计入无形资产核算),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535.7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535.7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825007101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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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401040114679.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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