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勐大镇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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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2500447700000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勐大镇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勐大镇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勐大镇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勐大镇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对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3.管理和执行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4.管理和制定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各项行政工作。 5.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政务服务和执法协调办公室。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2个: (1)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勐大镇委员会 (2)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勐大镇人民政府 2.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 3.事业单位7个: (1)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勐大镇财政所 (2)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勐大镇农业服务中心 (3)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勐大镇林业服务中心 (4)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勐大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勐大镇交通环保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6)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勐大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7)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勐大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10.00%,完成县级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00%,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3.0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00%。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完成上级下达各项约束性指标任务。围绕上述目标,我们将重点抓好九个方面的工作: 1.聚焦主题主线,推动政治建设蓄积更强动能。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聚焦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农村展现更新形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健全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政策、资金和帮扶力量稳定,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3.聚焦上争外引,推动项目投资实现更大突破。坚持以项目为中心,大抓项目、抓好项目,以项目推进大突破支撑经济转型大发展。加强与上级沟通汇报,全力推进高岭土矿开发项目,想方设法完成土地征收及相关资金支付等保障工作。 4.聚焦提档升级,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更加多元。坚持因地制宜,紧紧围绕镇沅“4个50亿”、“7+N”产业发展思路,着力补齐农产品精深加工、畜牧业、茶产业、采矿业、旅游业等短板,扩大内需,创新消费场景,释放消费能力,抢占高质量发展“快车道”。 5.聚焦宜居宜业,推动城乡建设彰显更优品质。立足勐大地理区位优势,多举措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坚持高水平规划、高质量建设,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刚性约束,突出城镇开发边界统一管控。持续开展干部回乡规划,加快推进4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成果验收。稳步推进集镇文明创建综合整治,推行实施集镇垃圾清运收费,提高垃圾收运治理效率,加大特色集镇建设,规划建设乡镇生态廊道,提升集镇宜居质量。注重提升监管质量,坚持宜拆则拆、宜改则改,构建“大城管”格局。重拳出击“两违”监管,遏制增量、消除存量。 6.聚焦生态优先,推动综合治理提升更高水平。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严管农业生产焚烧等综合治理,提升空气质量。严格落实河(湖)长制,真正履行河长职责,推进清河行动和“清四乱”行动。严守耕地红线,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全力推进林长制,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织密森林防护网。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健康县城三年行动,着力整治脏、乱、差、暗现象,持续巩固省级卫生乡镇、村,实现省级卫生村全覆盖,力争创建“国家卫生乡镇”。 7.聚焦群众幸福,推动民生改善收获更实成效。继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教育政策,加大教育投入,完善并落实控辍保学长效工作机制,守好校园安全底线,加快推进教育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力争勐统幼儿园落地建设,助推教育教学水平再上新台阶。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持续推进殡葬改革,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关心关爱农村“三留”人员。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加大就业创业服务,打造镇级就业创业服务站,。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本医疗服务。 8.聚焦强军兴武,推动国防动员及后备力量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进一步增强做好武装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努力推动武装工作取得新实效、实现新提升。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武装工作科学化水平,建立完善武装工作制度,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 9.聚焦作风转变,推动自身建设迈出更快步伐。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政府工作全过程,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科学决策,依法履职用权,依法接受各方监督,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升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9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2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7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2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1人。在职实有11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1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10辆,超编7辆(集镇3辆垃圾清运车、1辆吸粪车、1辆拖拉机拉运集镇垃圾、1辆林服中心吉普车、1辆交安中心待报废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033,926.4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033,926.4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27,209.27元,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烤烟生产扶持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033,926.41元,其中:本年收入32,033,926.41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033,926.4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27,209.27元,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烤烟生产扶持资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033,926.4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2,033,926.41元,其中:基本支出32,033,926.4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7,209.27元,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烤烟生产扶持资金增加;项目支出4,857,4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5,900.00元,主要原因是烤烟生产扶持资金项目支出减少,机关工委工作经费、人大代表履职及活动经费今年未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1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103,6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 2010301行政运行10,341,517.34元,主要用于政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烤烟生产发展资金、政协活动组经费等。 2010650事业运行283,685.68元,主要用于财政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2012901行政运行129,600.00元,主要用于团委及妇联生活补助及工作经费 2013101行政运行846,694.00元,主要用于党委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镇纪委办公费等。 2030699其他国防动员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武装经费支出。 2070109群众文化552,733.68元,主要用于文化站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551,222.42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719,716.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工资福利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48,01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福利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84,811.25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2,613.75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93,932.00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工资福利支出及生活补助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138,853.0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6,640.00元,主要用于敬老院运转经费。 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66,864.00元,主要用于敬老院员工工资。 2100716计划生育机构18,100.00元,主要用于计生宣传员及计生信息员生活补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60,558.46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991,639.0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事业单位医疗。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0,871.25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844,533.32元,主要用于交通环保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22,458.08元,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2130104事业运行4,386,456.14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2130204事业机构1,876,281.40元,主要用于林业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817,935.60元,主要用于行政村工作经费、退休村干部、村主任、村副主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等并岗村干部生活补助等。 2130799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574,600.00元,主要用于村党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村委会其他人员的生活补助,村民小组工作经费、村居民小组党支部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30101基本工资4,781,888.0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发放。 30102津贴补贴3,888,969.00元,主要用于职工津贴补贴发放。 30103奖金674,756.50元,主要用于职工第十三月工资发放。 30107绩效工资4,004,838.00元,主要用于职工绩效工资发放。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84,811.25元,主要用于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0109职业年金缴费332,613.75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52,197.5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0,050.81元,主要用于职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18,664.00元,主要用于临时工、公益性岗位等工资发放。 30201办公费5,294,940.00元,主要用于各部门、敬老院办公经费,烤烟生产扶持资金。 30205水费5,3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水费支出。 30206电费58,000.00元,主要用于部门电费支出。 30211差旅费463,200.00元,主要用于职工差旅支出。 30213维修(护)费16,000.00元,主要用于部门固定资产维修维护支出。 30215会议费190,000.00元,主要用于部门会议期间各项支出。 30216培训费8,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培训支出。 30217公务接待费122,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各项支出。 30239其他交通费用416,875.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2,800.00元,主要用于除以上各项外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0301离休费162,900.0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支出。 30302退休费904,826.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30305生活补助5,840,296.60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资、遗属补助支出。 31005基础设施建设100,000.00元,主要用于烟区基础设施建设。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勐大镇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的项目金额为0.00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2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55,553.9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55,553.99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勐大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勐大镇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勐大镇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0次,共计接待134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勐大镇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增加6辆为:集镇3辆垃圾清运车、1辆吸粪车、1辆拖拉机拉运集镇垃圾,1辆交安中心待报废车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9.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勐大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72,475.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4,125.00元,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行政单位人员计提办公费调减。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勐大镇资产总额603,162,105.59元,其中流动资产190,517,953.86元,固定资产19,199,746.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0,044,405.36元,无形资产585,263.61元,其他资产361,715,513.19元,保障性住房1,099,223.21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7,109,354.2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83,398,152.76元,固定资产减少853,282.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减少15,896.40元,其他资产减少319,614,857.67元,保障性住房减少23,470.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39,258.66元,其中出租资产909.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9,258.66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25004477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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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勐大镇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401061742819.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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