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恩乐镇:庭审进村 让环境法治教育与群众零距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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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乐镇:庭审进村让环境法治教育与群众零距离近日,被告人田某某、那某某、付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在镇沅县恩乐镇民江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庭审邀请民江村“两委”班子、各小组长及部分群众代表旁听。 2022年12月,被告人田某某、那某某、付某某一起驾驶皮卡车,带着电鱼器1台、网兜1个(有电线连接)、装载电鱼器皮划艇1艘、皮划艇推进器1台到李仙江镇沅县段(镇沅县民族中学至席草河)永久性禁渔区河段电鱼,共捕获8条鲤鱼,共计18.97千克。此次非法捕捞直接损害价值5312元,间接损害价值53120元,共计58432元。三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并在法庭组织下,与公益诉讼起诉人当庭达成调解,由三名被告人购买价值58432元的鱼种进行增殖放流。刑事部分将择期宣判。 司法部门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法庭搬到村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让更多群众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庭审结束后,司法人员以案释法,就地开展普法宣传,强调保护自然资源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将严肃的庭审现场变为活跃的普法课堂。 巡回法庭开到村寨,让村民不用出村就能感受到庭审的氛围,了解到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和内容,明白危害自然资源是违法行为,彰显了法律的尊严,呈现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取得显著的法治效果,赢得群众普遍称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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