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进一步深化绿色惠民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加强殡葬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优化整合殡葬设施布局,更好地解决群众安葬(放)供需等一系列问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及《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快推进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民发〔2025〕78号)要求,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民政局负责牵头编制《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目前《规划》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公众智慧,提高《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现将《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公示时间:2026年8月6日起至9月4日。
公示方式: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pezhenyuan.gov.cn)。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反馈。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pezymzj@126.com;
2.联系电话:0879-5813786;
3.通信地址: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民政局(金山路9号);
4.邮政编码:666599。
注:来信请在邮件标题或信封注明“《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建议”字样。
附件:《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