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6-10 来源: 编辑:镇沅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 []

编号:镇沅不动产2026第0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镇沅县永丰路5号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

联系方式:0879-3060229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杨成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镇沅县政府小区

X幢X单元XXX室

云(2019)镇沅县不动产权第0000736号

杨弘睿


镇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10 日

一部手机游云南

一部手机办事通

“互联网+督查”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主办: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zyzfwz@126.com  0879-5814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