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按板镇中心卫生院国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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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确定按板镇中心卫生院国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请示》(镇自然资请〔2025〕209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按板镇中心卫生院的地块一和地块二:9646.31平方米、126.33平方米土地面积的土地所有权确定为国有,以划拨的方式将该宗土地的使用权确权给按板镇中心卫生院,确权地块一的土地面积9646.31平方米、确权地块二的土地面积126.33平方米,土地用途均为医疗卫生用地。 二、请县自然资源局加强与按板镇人民政府对接,办理好相关手续,严格按照程序做好确权登记工作。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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