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 ||||||||||||
|
||||||||||||
|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报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审定2025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实施方案的请示》(镇农科请〔2025〕63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2025年8月28日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2025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实施方案》。 三、请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严格按照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按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同时按项目内容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与审定工作,全过程跟踪问效,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
| 【关闭窗口】 |
网站首页
政务新闻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魅力镇沅
专题专栏
滇公网安备 53082502530844号